支票上的問題

我想請問支票上的問題: 1.本公司(甲)收到(乙)公司開來的支票,但乙公司開來的支票在新台幣上少寫了一個字, EX:正確應是 壹拾貳萬肆仟參佰捌拾參元正 但客戶開給本公司 壹拾貳萬肆參佰捌拾參元正(少了千字) 本公司拿去銀行無法兌現,所以寄還給乙公司,請乙公司重開,但在寄還給乙公司,乙公司卻一直沒收到郵件, 現在乙公司要求本公司開切結書,證明如果支票有人兌現,要由本公司賠償,請問我們剛如何做??

 
回覆問題

         乙公司有權要求你這麼做,以後收支票一定要注意,金額國語大寫部分不的漏寫、塗改一律無效。若怕票據遺失問題 只要收到客戶票據後,支票抬頭填入自己公司並在支票空白處填入禁止背書轉讓。 若你遺失的支票有甲公司抬頭以及禁止背書轉讓字樣,則別人不可能兌現票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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